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关于化粪池浮渣及污泥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开标的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其他要求
1、项目投标限价:6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 备注 |
1 |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致民路院区(老院区)及中医医院门诊部化粪池浮渣及污泥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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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眉山市彭山区妇幼保健院东街院区及彭山大道中段160号院区化粪池浮渣及污泥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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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 备注 |
1
|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化粪池浮渣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
| 医疗废物转运费 |
| 5吨内(含5吨)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 不足1吨按1吨计费,超过1吨按实际重量计费 | ||
2 | 眉山市彭山区妇幼保健院化粪池浮渣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
| 医疗废物转运费 |
| 5吨内(含5吨)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 不足1吨按1吨计费,超过1吨按实际重量计费 |
二、投标人须知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招标人 |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
2 | 评标办法 | 竞争性谈判 |
3 |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2、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盖鲜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或三证合一)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4 | 投标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商家资格性证明材料(每页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5、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7、密封的投标文件2份 |
5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门诊六楼综合采购办 |
6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6月 2 日上午 9:30之前 |
7 | 投标答疑 |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电话的形式进行询问,咨询电话:028-37628519 |
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0年 6 月2日上午 9:30,在公卫楼四楼小会议室 |
9 | 有效通知载体 | 所有投标人登录彭山区中医医院官网获取投标相关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