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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关于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邀请的函

    各潜在供应商: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拟争取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采用比选方式对该项目咨询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

    预算价:1.98万

    三、采购项目简介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必要性、预期效益与申请补助依据、市场分析及预测、项目环境影响、节能、劳动安全评价、投资估算和融资方案、财务评价、项目风险分析等。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官网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价函;(格式自拟)

    (5)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承诺的承诺函。

    七、工期要求:中选单位确定后立即开展中央预算资金申报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20261月 16日-2026年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1月21 日上午10:00。

    十一、比选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三)

    十二、比选方式:本次采购以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3762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