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医疗废物袋、CT袋等进行招标采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家或供应商按照医院实际需求前来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医疗废物袋、CT袋等采购项目
项目限价:16990元/年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参数 | 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预估数量(个) |
1 | 医疗废物袋小号 |
1. 材质:PP/PE; | 1、塑料袋两侧带加宽提手,受力均匀。 | 医疗垃圾袋:HJ 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 个 | 0.09 | 15000 |
2 | 医疗废物袋中号 |
1. 材质:PP/PE; |
1、平口袋。 | 个 | 0.12 | 10000 | |
3 | 医疗废物袋大号 |
1. 材质:PP/PE; | 1、平口袋。 | 个 | 0.39 | 13000 | |
4 | CT袋 | 1. 材质:PP/PE; |
|
PE-LD食品级薄膜,无毒害性、 | 个 | 0.30 | 27000 |
5 | 白色透明塑料袋(1) | 1. 材质:PP/PE; |
|
PE-LD食品级薄膜,无毒害性、 | 个 | 0.11 | 2000 |
6 | 白色透明塑料袋(2) | 1. 材质:PP/PE; |
|
PE-LD食品级薄膜,无毒害性、 | 个 | 0.30 | 3500 |
注:CT袋(正反面印字),需根据采购方要求印刷相应的图案和文字内容,图案和文字内容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供应商。
1、所有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以上为我院一年估算用量,中标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不承诺采购数量。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及规格型号以招标人通知或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按实际双方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单价固定不变。
3、报价包含货物、材料、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人工、保险、SPD、税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4、投标人自行考虑院方不同规格使用情况,按采购清单表中给定的物品及数量报价合理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医疗废物袋、CT袋等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物品货物全部进行投标;针对所投产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需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产品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样品:(未提供样品参与评标一律以废标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采购需求清单中的各种规格全新料样品,供评标小组评审,并作为中标后供货时的验收标准。投标人提供样品与实际供应货物规格材质完全一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因提供投标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2、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产品的样品快递至我院综合采购办,(寄出有效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超过规定时间不予接收,作无样品处理。
3、投标人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所投所有产品各规格的样品各3个。
4、样品上均贴上小标签标明投标人名称及物品名称规格,并建议将所有样品密封于一个大包装盒内,大包装盒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便于样品评审,否则影响其评分。
5、样品退还,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推1-2天期间自行取回,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取回样品,采购方将作为废品处理。
五、供货要求
(1)所供产品完全符合医院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是优质、全新未用、无损的产品,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若有质量问题须无条件退换货。
(2)分批次供货,供货期为叁年。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订货后中标人应在五日内免费送货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3)合同期内具体数量以院方需求为准,院方需求少于合同总量时销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院方按合同数量接纳货物,院方需求大于合同总量时,多余货物按合同单价执行。
七、付款方式:每批次供货完成并经过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凭有效发票办理结算手续)
八、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自2026年 3 月 9 日至2026年 3月11 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写上联系电话号码)、报价单(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扫描后发送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办QQ邮箱:158922165@qq.com。
2.投标人报名时应出示下列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资料除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外其余均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3 月 11 日17:30。
九、报名截止时间后,待样品收集完毕,将汇同我院纪检、审计、院感科等相关负责人共同比选此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综合采购办 刘老师 联系方式:028-37628519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2026年 3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