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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体检中心软装优化采购项目(家俱类)招标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拟对我院体检科软装优化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软装优化采购项目家俱类)

    2.项目预算:17950元

    3.质量和技术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文件要求和规定,工程或材料质量技术要求如下:

    1)按医院要求进行配送、安装;

    2)有相关材料合格证件或检验报告:

    4.验收方式:

    供应商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后,10日内采购人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5.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供应商须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进行维修。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供应商资格证明

    1)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生产或经营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的国内企业法人;

    2)报价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3)报价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报价的违法记录。

    2. 供应商递交资料如下:

    (1)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投标分项报价表(后附格式,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

    (4)生产厂家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加盖单位鲜章)

    (6)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加盖单位鲜章)

    (7)交货期承诺;(加盖单位鲜章)

    (8)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单位鲜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若能提供其它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函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

    4.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5.中标项目不得转包,发现转包或变相转包,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成交原则

    采购人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款支付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全额增值税发票和完整的结算资料,30个日历日之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采购文件获取

    本次采购文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自2026年4月10 日至2026年4月14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将本公告第二大点所需资料,扫描后发送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办QQ邮箱:158922165@qq.com。

    2.投标人报名时应出示下列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资料除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外其余均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17:30时整。

    报名截止后,将汇同我院纪检、审计、体检中心相关负责人评选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联系方式

    人: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37628519

    2026年04月0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