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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评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拟对我院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报废固定资产残值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三、招标方式:询价(一次报价)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项目最高限价:6000元

    六、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备一批,金额2472312元,中医院设备一批,金额543368元。评估机构需对上述资产进行残值评估,出具符合《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评估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工期:10天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 资质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取得国家颁发的具有合法资质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至少配备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需提供注册证及社保缴纳证明),评估团队中需包含1名具备医疗设备或机电设备评估经验的注册评估师。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3项同类资产(医疗/办公设备)报废评估项目,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评估报告备案证明。

    3)其他条件: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及评估所需专业设备(如检测仪器、数据采集系统),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询价公示和截止时间:询价公示时间:2026年5月8-2026年5月13日询价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5月14日10:00时整

    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要求1份(一正)。

    2、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2026年5月14日10:00时前禁止开启”字样。

    3、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包括内层、外层)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人证明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报价清单(格式自拟)

    以上内容均要加盖鲜章、除签名外其余文字资料不得手写,否则视为未响应询价文件。

    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十一、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丰快递至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办(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地点:眉山市彭山中医医院。(项目截止时间后,在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下开启响应文件

    招标执行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37628519     联系人:刘老师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