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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人)拟对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彭中医采PZYC2026-14

    3.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内容:施工图审查服务(本项目所有设计图纸的审查工作)。

    本采购项目最高预算金额:38250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在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官网平台上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须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名录的通告》(川建通告[2024]337号)中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范围须包含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

    1.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2.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自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写上联系电话号码)、报价单(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扫描后发送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办QQ邮箱:158922165@qq.com。

    2.办理流程: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须包含联系方式及邮箱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公司等均盖鲜章一同扫描发送至邮箱158922165@qq.com进行网络报名,(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需列明项目名称)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谈判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谈判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门诊6会议室三)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大道三段1038号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3762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