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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次氯酸钠 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3 09:47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人)因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需要,拟购买次氯酸钠,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此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码:彭中医采PZYC2026-2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四、项目单价最高限价700.00元/吨(年预估量50吨)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在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官网平台上发布。

    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资格要求:

    1、满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自行运输货物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

    2)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输货物的须提供相关的委托协议,且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自2026年9月 24 日至2026年9月 2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写上联系电话号码)、扫描后发送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办QQ邮箱:158922165@qq.com。

    2.办理流程: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须包含联系方式及邮箱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公司等均盖鲜章一同扫描发送至邮箱158922165@qq.com进行网络报名,(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需列明项目名称)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9 30 10:00时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谈判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门诊6楼(会议室三)。

    十一、联系方式

    人: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大道三段1038号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37628519

    2026年9月 23日

    附件1